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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二章 再次换血,拳即是权

书名:成尊 作者:白虚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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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二章 再次换血,拳即是权

百胜馆,内院。

两丈高的梅花桩林上,陆岁脚踩连环,气血鼓荡。

白绸长衫化作团团残影,宛若疾风掠动,于覆碗状的桩头上闪转腾挪,飘逸灵活。

“魏师弟,你说到底是谭师教得好,还是陆师兄天资太高了。”

杵在下边的梁宝感慨道:

“昨儿才进的后院,今儿个就把《龙游身法》练得炉火纯青。

人与人的差距,咋会这么大?”

魏二河捧着粗瓷碗,里面深褐色的药汤。

如今陆师兄每到百胜馆,便会伙房多熬几桶壮骨汤,分润给外院学徒。

这般阔绰之举,几乎跟“养死士”没啥区别。

让一众学徒恨不得给陆岁披件外袍,说声天凉了,推举陆师兄接任百胜馆。

魏二河吨吨吨畅饮几大口,抹了抹嘴巴:

“应该是陆师兄悟性好的原因。毕竟前两天,谭师也叫梁师兄你去后院……”

梁宝额角青筋一抽一抽,咬牙切齿道:

“谁教你这么讲话的,魏师弟!”

魏二河一手捏着粗瓷碗,一手挠着后脑勺,憨笑道:

“不好意思,梁师兄。”

梁宝正要摆手,表示自己不介意。

却又听见魏二河接着道:

“我这人性子直,不晓得拐弯抹角……”

梁宝气恼地捏紧拳头,发出邀请:

“魏师弟,咱俩等下切磋一番!检验谭师的教导成果!”

这两人拌嘴耍宝之际,许久没来百胜馆的白芳芳跨过门槛,来到内院。

那双明眸自动越过梁宝和魏二河,落在梅花高桩上。

那道挺拔身形,残影飘忽不定,时而在左,时而在右,随心而动,极为潇洒。

白芳芳瞧着眼泛异彩,脸颊微红:

“陆师兄的功夫,真是越来越俊了。”

魏二河在旁嘟囔道:

“白师姐,你是说陆师兄的功夫,还是陆师兄这个人……”

白芳芳甩去一记眼刀,狠狠瞪着魏二河。

“对不起,白师姐,我这人性子直,一不留神就容易说实话……”

“陆师兄的功夫俊,人也俊!行了吧!”

白芳芳气哼哼道。

旋即,再次望向沉浸练功的陆岁。

但见那袭白绸长衫,陡然将步伐一改,不再走圈画圆,曲折变幻。

而是笔直而行,每踏出一步,覆碗状的桩头跟着一颤,迸发闷响。

这般动静不止吸引内院弟子的目光,连同外院学徒都扒着墙头,纷纷伸长脖子往里张望。

“步法在腿,身法在腰!气血奔流,交汇于腰胯之间,真就如同缠了一条大龙!速度比原先快出不止一筹!”

随着眼底升起一行行蝌蚪小字,陆岁恍然明悟,如醍醐灌顶。

其人松腰活胯,关节抖动,如龙游汪洋,作出腾跃升空之态!

换过一次的沉凝气血,竟似颗颗汞珠飞快滚动,催生出强横力量!

这股力量从手到脚,再由脚到手,最终交融于一处,成就江河倾泻之势!

嘭嘭嘭!

陆岁快步踩过梅花桩,周遭气流宛若劲风狂飙,巨涛席卷。

近百根的梅花桩齐齐震动!

沙坑里铺就的细碎砂砾,不断地向上弹动,扬起烟尘。

“龙行九天,遨游江洋,这身法的立意颇高,但受限于武学见识的浅薄,真练起来,就变成泥鳅似的滑溜……”

陆岁重重踏步,覆碗状的桩头几欲炸开,发出“喀嚓”崩裂之音。

那袭白绸长衫先被气流灌满,再随着陆岁长长吐气,紧紧贴在皮肉上。

这一进一出,令陆岁周身滚烫,如同火烧,炙烤骨骼!

似抛光铜铁的一节节骨骼,仿佛再受锤炼,历经千百次敲打,徐徐化去杂质!

气血在体内一阵又一阵翻涌,越发凝练,越发沉重。

直至将那股子“虚浮”感炼得干干净净。

“气血巩固,筋骨增强,体魄便如一块十煅、百煅的铁锭,越发坚硬!”

陆岁暗暗忖度,瞬息间再度完成一次换血后,自身不仅防御力提升,体能与耐力亦迈出一大步。

浑身精力充沛,如同有着使不完的猛劲,“续航”更为持久!

喀嚓喀嚓喀嚓——

长衫衣角飞扬,陆岁一连走出七步,那股积蓄在胸腹之内的灼热之意,终于从十万八千毛孔喷薄而出!

热力蒸腾,气流狂涌!

其势之猛,几如飓风过境!

呼呼呼呼—

—

沙坑之中,飞砂走砾,烟尘四起。

根根梅花桩被生生拔起,向前扑倒!

约莫过去七八息,烟尘方才消散。

只见偌大的沙坑里,桩子悉数倒下,只余当中一根顽强挺立。

陆岁身形修长,立定其上,轻风吹动衣摆,尽显从容气度。

这幕景象,看得白芳芳一呆,双目浮现迷离之色,好似被晃花了眼。

魏二河由衷道:

“陆师兄,的确是俊呐。”

梁宝心下悲叹:

“亲爹都是商行会长了,躺着享受声色犬马不好吗,偏要一头扎进武行,让我等平庸之辈黯然失色。”

换血进度,比我预想中快了两天!

陆岁满心欢喜,静立桩头,炙热气血散入百骸。

筋骨皮膜一片暖洋,令他露出舒畅之色。

“苦练《赶蝉步》,气血从足底涌泉起,行经周身。

后面得了《龙游身法》、《乱云手》,腰胯、手掌皆能带动气血。”

陆岁若有所思,这样说来,岂不是所练武功越多,换血速度越快?

他纵身跃下,仿佛轻盈白羽,乘风而行。

脚尖踩地,稳稳站住,几乎没有惊起烟尘。

面对靠拢过来的内院众人,陆岁道出“猜想”。

梁宝面皮抽动,几番欲言又止。

念及还得竞争这位陆少爷的“狗腿”,放缓语气道:

“陆师兄所言没错,咱们本就是依靠拳、掌、腿等‘功夫’来催动气血,形成循环。

你所习武功越多越全,气血循环自然越快,练功效果越好。

可谓事半功倍,一日抵得上别人十日!”

梁宝顿了顿,眼神幽怨看向陆岁:

“但,寻常人精通一门功夫就殊为不易。

哪有余地再多学、多练,人又不是铁打的,刨去吃饭、睡觉、休息的时间,全都拿来练功,也不一定有陆师兄这般勇猛精进。”

好像有点压力到内院的师弟师妹了。

陆岁默然,颇为生硬岔开话题:

“梁师弟,咱们百胜馆的弟子,大多选用什么样的兵器?”

白芳芳掩嘴笑道:

“陆师兄天分之高,整个长乐县的武行,恐怕也找不出几个与之相比。

来年的通街擂,咱们百胜馆兴许要夺魁啦。”

梁宝苦笑,谁能想到上半年还在流连快活巷的陆少爷,转眼就要力压武行年轻一代了。

他收拾复杂心情道:

“照武行人的练法,通常先拳脚,后擒拿,擒拿有成,方进兵器。

兵器是手足之延伸,刀剑枪棒在手,杀人就如剪草。

咱们百胜馆以步法、身法、腿法见长,配合最好的兵器,当然首选剑了。”

“不过剑法难学难精,大师兄用的是朴刀,谭师偶尔动兵器,取三叉铁尺……剩下还有柳叶单刀、判官笔、峨眉刺之类。”

听完之后,陆岁了然于胸。

自身优势在于速度快,当然就不好使分量重的长兵器,比如枪棒大锤啥的。

他仔细琢磨一番,认为最优选择还得是“练剑”。

走白衣如雪,十步杀人的拉风路线!

陆岁又问道:

“梁师弟,长乐县哪家锻兵铺子较为靠谱?我准备打一口趁手的好剑,能到百锻层次最好。”

梁宝神色古怪,咳了两声道:

“陆师兄不妨问问陆府管家。邓记锻兵铺已经叫大成商号收了,他家就挺合适。”

邓记锻兵铺,已经姓陆了吗?

陆岁略有尴尬。

自己打死邓云,老爹顺势吞并家产。

如此默契配合,越看越像是“反派家族”的绝户行径。

陆岁再次生硬岔开话题:

“白师妹,龙王香火钱收完了?你那天扮龙女的样子,可真好看。”

陆师兄,原来好这一口……

白芳芳好似会错意了,娇羞埋头盯着脚尖,低声道:

“师兄喜欢的话,我再把那身衣裳借来,私下穿给师兄细瞧。”

陆师兄、白师妹,简直没把自己当人啊!

梁宝目光来回移动,望着陆岁与白芳芳,满脸无奈拉着魏二河走开。

“别煞风景了!魏师弟,我俩去外院练功!”

……

……

陆岁离开百胜馆,天色已近黄昏。

西边天际烧着一大片云,红如朱砂,侵染四野。

陆岁独自坐进马车,对于白师妹企图对自己进行“制服诱

惑”,他果断回绝了。

扮龙女那套行头,是广袖长衫,外罩藕荷云肩,下着百褶长罗裙,包裹得严严实实。

哪个干部经不起这样的考验!

“看梁师弟的表情,我这个‘县级天才’应当是名副其实。”

陆岁闭目思索。

下一步,就该冲击“府级英杰”。

如果能成为被九岭十山认证的“国标骄子”!

守山人大概也得忌惮一二,不敢乱来。

“一昧藏拙没意义,陆家被虎狼环伺,只凭老爹陆玉麟撑着局面。”

结合这些时日所得到的信息,陆岁进行分析。

“由外看,陆家在长乐县一手遮天,可实际上虚得很。

大成商号的多半生意,由几位大掌柜操持,相当于总公司和分部的关系。

只是老爹威势重,镇得住场面,才如铁桶一块。”

“再者,牙行、车船行、银庄钱行,未必就与商行对付,如果陆家露出颓势,有机会他们肯定会啃上一口!”

“最后,便是邪灾与余家……”

诸般杂乱念头充斥在脑海,像缠绕的线团,很难捋清。

陆岁深深吸上一口气,抚平心绪:

“所有麻烦,都可以归为一个问题。”

他抬起手掌,缓缓攥紧,捏成拳头。

随着这般动作,目光渐渐凝定,不再动摇。

“关外大地,权势重如山,能翻云覆雨。

但权亦为拳!握拳就是握权,拳力足够强,便百无禁忌!”

……

……

长乐县以西,最热闹的地方莫过于牙子街。

顾名思义,这儿是给人牙子做买卖的地方。

关外大地的牙人,跟九岭十山的宝药一样多。

甭管跑单帮的,亦或押车送货的,想谈成就少不了在中间牵头、作保、立契的牙人。

否则,买家卖家素不相识,少不了扯皮与麻烦。

尤其像收粮食、贩牲口这等大宗生意,都得寻个靠谱的牙人。

而牙行的买卖,向来水深。

除去明面上的佣钱,大多牙人都会两头吃差价。

更有甚者直接放贷,客商银子凑不齐,牙行先垫资,滚上几轮利就能叫你倾家荡产。

最黑心的,莫过于低价囤货,趁着年景好收粮食,压着不出手,等青黄不接再抬价,赚得盆满钵满。

因此,每每提及周家牙行,长乐县的百姓无不恨得牙痒痒。

“听说了么?周家公子闯了大祸!”

“还用你讲,连我住在大柳庄的三叔公都知道了,周家公子招惹邪灾,草菅人命!”

“镇远镖局那桩惨案,就是他犯下的!还有邓记锻兵铺子……”

“上梁不正下梁歪,周扒皮那样的人,生出来的儿子能是啥好货?”

闲汉们七嘴八舌议论着,对于周家出了这等“丑事”,老少爷们儿喜闻乐见,巴不得放几挂鞭炮庆祝。

碰!

茶杯重重砸在桌上,一名青年霍然起身。

这人穿着织锦的马褂,里头是靛蓝的袍子,胸口挂有一块金怀表。

俨然是富贵气十足!

也不晓得为啥坐在街边茶寮,喝这几文钱一碗的劣质茶水。

“结账!”

青年冷喝一声,扔下一粒碎银锞子。

转身便上了停在角落的马车。

“坏了!祸从口出啊,老少爷们儿!”

茶寮老板探头看了一眼,悔恨跺脚:

“让你们莫谈这些破事儿,刚才那人瞅着可像周家的大公子!”

一众闲汉吓得脸色发白,嘴皮子直打哆嗦。

“老汉,你可别吓唬人!周家大公子岂会坐你这儿吃茶!”

“是啊!牙行周家,日进斗金!啥样的好茶没有……”

茶寮老板连声叹气:

“周家大公子平日最常去的,就是市井之地。城南的大饭庄子不爱吃,偏乐意街边小摊;快活巷的园子懒得瞧,净挑半掩门的暗娼……

人家管这叫‘与民同乐’!”

闲汉们闻言,已是面如土色。

刚才那些话传进周家老爷耳朵里,恐怕要被扒皮拆骨!

“这些爱嚼舌根的腌臜杂碎!分毫不念着恩情,若非我家给他们一口饭吃,早成乞丐了!

等哪天爷腾出手了,迟早得扒他们的皮!”

周敬坐进马车,语气阴沉:

“回府!”

车轮滚动,碾过青石板路,奔着牙子街那座最气派的汉白玉门楼而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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